一、制定《信访工作条例》
进入新时代以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和任务的需要,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在党中央的部署下,国家信访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网上信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等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吸收融合2005年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信访条例》的内容,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信访工作条例(送审稿)》并报请党中央审议。2022年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了《信访工作条例》。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信访工作条例》分六章共五十条,围绕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进行顶层设计:一是明确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条例》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以及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等作出规定;二是确立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明确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以及各方力量在信访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责;三是规定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明确各类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的形式、渠道、程序和方式,体现了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处理信访事项不同的程序要求;四是健全信访工作监督机制,对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