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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北京建筑律师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上海燕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宋某德合同纠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杭民终字第602号
2023-04-25 0 返回列表

上海燕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宋某德合同纠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杭民终字第602号

案情简介:宋某德以上海燕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超公司)的名义承接案涉工程。宋某德进场施工后,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监局对燕超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和2万元。

裁判观点:燕超公司为具有合法施工资质的企业,本应自行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施工,却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违法将资质借用给不具有资质的自然人宋某德承揽工程。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针对的是燕超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违法行为,而非针对宋某德。故燕超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权向宋某德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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