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变更设计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此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按时施工的期间应从工期中扣除,顺延工期;由此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则按增加工程量的原则处理。司法实践中对此也要避免机械适用,要根据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的时间,对照该时间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来综合判断。如果所要变更的部分距离目前正在进行的施工进度尚有较多的工序,承包人有充裕时间去深化设计变更、更改施工安排,在此情况下,发包人变更设计不一定会对施工工期带来影响。只有因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导致承包人停止施工或增加施工量的,才考虑增加工期和工期合理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