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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建筑工程房地产纠纷律师申诉上诉再审枉法裁判冤假错案正确理解施工人的含义
2023-11-17 0 返回列表

正确理解施工人的含义

本章中,对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民法典》使用了承包人、总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包单位等概念,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与承包方和施工主体相关的概念还包括分包人、分承包人、转包人、转承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些概念有必要厘清。

承包人是广义概念,泛指-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包括总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总承包人是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的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是分别与发包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分别就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承包的承包人。分包单位不同于分包人,而属于分承包人。在分包合同中,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分包单位。承包人属于分包人,分包单位属于分承包人。在转包合同中,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是转包人,第三人是转承包人。

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首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中使用,之后在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主要包括违反分包的分承包人、转承包人以及借用他人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本条中的施工人是较为狭义的概念,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实际施工人中,违法分承包人、转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均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违法分承包人、转承包人不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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