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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上诉再审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诉讼地位
2023-10-11 0 返回列表

挂靠主体的诉讼地位问题。审判实践中要注意,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来确定当事人。

当事人如果只主张挂靠人或者只主张被挂靠人独立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只列挂靠人或被挂靠人一方为当事人。

当事人主张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可以对只列一方为被告的原告给予适当释明。如果原告在起诉时只列一方当事人的,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后,当事人不能以遗漏诉讼当事人为由要求发回重审或者申请再审。

在二审程序中,可以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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