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
其一,对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是否具有本条规定的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形,避免出现只要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就进行调查收集、损害法院中立地位的情形:
其二,对于当事人书面申请有困难,或者简易程序中无书面申请必要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口头中请的内容予以明确记录,由当事人签字或捺印,以此替代书面中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