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是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是例外。这种方式也是允许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能以当事人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为由加以拒绝。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上诉权,消除当事人的顾虑,当事人有时不信任原审人民法院,所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二审法院在接到上诉状之后,应于5日内将上诉状及其副本移交原审人民法院,以便于原审人民法院能够及时向被上诉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并将全部案卷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本条还规定:当事人上诉的应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这是为了让对方当事人了解上诉的请求与理由,保障其充分行使答辩权,及时提交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