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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信访工作政治性和法治化相统一的系统治理机制
2023-05-08 0 返回列表

一、建立信访工作政治性和法治化相统一的系统治理机制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这决定了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法治化辩证统一关系。对信访案件的处置不能只讲法治不讲政治,也不能唯政治而不讲法治。在《条例》颁布前,有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人员在处置信访案件时,机械理解信访工作法治化。2014年信访制度改革后,涉法涉诉访与行政访分离,让很多党员干部产生了一种片面认识,认为信访制度应该像复议、诉讼一样,完全、严格地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对不合法的诉求(不管合理不合理)不予支持,对走完初审、复查、复核三级信访程序的信访案件,不管实质问题有没有化解、不管信访人的思想疙瘩有没有解开,一律不再受理。例如,一起农村电工要求县供电局确认劳动关系、补交社保和领取退休工资的信访案件,时间跨度二三十年。如果作为劳动关系纠纷走劳动仲裁或者司法诉讼,超过了仲裁诉讼时限,仲裁部门和法院都不立案,启动不了法律救济程序,法治路径走不通。信访部门如**持本案是劳动关系纠纷,不属于信访管辖范畴,县人社局的信访机构不受理,就会导致信访人告状无门。对于这样的信访案件,不能用法治化


对抗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讲政治,要把握信访工作的本质属性,切实为民解难。让信访制度回归政治功能的本质,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大问题。对此,《条例》从多维角度构建了信访工作政治性和法治化相统一的系统治理机制。

(一)建立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机制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事关党的群众基础的根本问题。从革命战争时期到今天,党一直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并通过不同形式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但缺少党对信访工作的依法全面系统领导机制,这次《条例》就解决了这个大问题,专章规定了党全面领导信访工作的系统治理机制,完善了党全面领导信访工作的机制体制。《条例》以职责为标准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全国信访工作,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各级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信访工作的系统治理机制。并依法明确了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及政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党政分工明确,协调部门配合,具体部门落实的工作格局。《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依法建立了党全面领导信访工作的治理机制,有利于系统治理一些跨部门的、长期难以解决的信访案件。如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处置的申诉人徐某不服法院已生效的危险驾驶罪的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申诉案件时,发现徐某系乡政府聘用人员,且该乡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频发,其中50%的涉案人员系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鉴于当地政府在法制宣传、安全教育、监督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检察机关向当地政府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大普法力度、完善安全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遏制酒驾醉驾案件的发生。当地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通过组织学习、开展道路安全知识讲座、签订承诺书等多项措施,切实强化道路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了酒驾醉驾案件的发生,全面系统依法从源头预防,推进了信访案件的治理。

(二)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信访工作中长期存在"闹访、缠访、越级访"等各种非法访现象,给正常的信访工作带来了严重困扰。一些信访案件,三级信访程序已经走完,信访事项处置合理合法,但信访人就是不接受处置结果,长期非法访。对这类信访案件,党委和政府应当引入多元社会力量,包括律师、社会工作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德高望重的公众人士等,合力打开信访人心结,从源头消除矛盾纠纷,推动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信访事项的顺利化解。引入社会力量,还应包括群团组织、社区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等。群团组织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组织载体,社区组织、民间调解机构等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载体。通过他们向人民群众宣讲、解释党的方针政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能更快更好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推动矛盾纠纷解决,有利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引入多方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能够建立多渠道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多元机制,高质量化解矛盾冲突,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委"参与信访工作的治理机制

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一般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情,信访人多是第一时间向信访事项发生地的基层部门反映问题,寻求解决。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委"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直接和群众发生联系的治理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其信访工作的开展成效,很大程度影响着基层治理格局的构建。《条例》要求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以及村(社区)"两委"从贴近群众的角度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不过夜,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小纠纷发展成大问题。从群众身边的"小事"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信访工作原则,夯实党的群众基础,落实信访工作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政治责任。

(四)依法建立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机制《条例》要求领导干部要主动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首先,在形式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是推进党的群众工作最直接有效的方法,缩短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及一线基层公职人员的距离,使上级党政领导能够掌握真实的社情民意和基层治理的客观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实践支撑,更好践行为人民谋利益的初心使命。其次,领导干部"下访""接访"能够推动信访事项较快处置,降低社会治理成本,特别是对于涉及人数多的信访如征地拆迁、拖欠工资等,需要国土、城建、民政、社保、劳动监察、公安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如果仅靠信访机构转办和督办,相关多个职能部门难以步调一致,将拖延信访事项的处置。对此,《条例》要求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机关、单位联合接待,一站式解决信访问题。领导干部"下访""接防"是现场办公,可以把多个相关部门聚集在一起,统筹协调,快速形成综合处理方案,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事项,能及时消除解信访人的不满和怨气,实现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矛盾,营造良好干群党群关系,降低社会治理成本,筑牢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最后,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加强了上下级公职人员之间的沟通,保证了上级党政领导掌握下级机关、单位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真实状况,有助于上级部门分析研判治理形势,进行科学决策,实现预期治理目标。

(五)完善信访工作队伍的组织教育培训机制

在信访案件的处置中,由于信访干部自身能力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置。有些一线信访工作人员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工作能力较弱等,对法律法规政策的掌握和认知有限,导致一些地区信访工作的公共治理目标长期不能实现。加大基层信访干部的培养,尤其是加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其对于法律法规政策的认知理解能力和执行运用水平,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

《条例》从三个方面强调了信访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一是从党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方面,强调要领导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二是从信访队伍的组织建设方面,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部门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由本级党委或者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三是从信访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方面,强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人教学培训,对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是扎扎实实开展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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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方面的真实状况,有助于上级部门分析研判治理形势,进行科学决策,实现预期治理目标。

(五)完善信访工作队伍的组织教育培训机制

在信访案件的处置中,由于信访干部自身能力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置。有些一线信访工作人员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工作能力较弱等,对法律法规政策的掌握和认知有限,导致一些地区信访工作的公共治理目标长期不能实现。加大基层信访干部的培养,尤其是加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其对于法律法规政策的认知理解能力和执行运用水平,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

《条例》从三个方面强调了信访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一是从党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方面,强调要领导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二是从信访队伍的组织建设方面,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部门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由本级党委或者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三是从信访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方面,强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人教学培训,对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是扎扎实实开展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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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信访工作队伍的组织教育培训机制

在信访案件的处置中,由于信访干部自身能力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置。有些一线信访工作人员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工作能力较弱等,对法律法规政策的掌握和认知有限,导致一些地区信访工作的公共治理目标长期不能实现。加大基层信访干部的培养,尤其是加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其对于法律法规政策的认知理解能力和执行运用水平,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

《条例》从三个方面强调了信访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一是从党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方面,强调要领导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二是从信访队伍的组织建设方面,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部门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由本级党委或者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三是从信访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方面,强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人教学培训,对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是扎扎实实开展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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