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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二 目前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023-05-08 0 返回列表

问题十二 目前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的信访制度,依据宪法和法律法规设立和运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公民进行信访活动,还是国家机关履行信访工作职责,都有着坚实的法律依据。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信访工作的基本依据。现行宪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第二款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这些条款是宪法关于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监督、权利受到侵犯获得救济的各项权利的具体规定,为信访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宪法基础。

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宪法的规定通过行政立法得以细化,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在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在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了例外情况,"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国务院工作规则》

(2018年修订)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务院及各部门要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国务院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这些条款进一步细化和扩展了宪法中关于人民群众监督权利、诉求渠道的规定,构成了行政领域信访工作的制度基础。

除了统一的行政法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也制定了关于信访工作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2005年发布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

2011年发布的《民政信访工作办法》,2019年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2018年修订的《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2021年修订的《环境信访办法》,等等。

三、党内法规

党内法规是信访制度的重要法律规范依据。党中央、国务院针对信访工作发布的意见、作出的规定,为信访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200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2013)、《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2014)、《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等。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纪委针对信访工作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如《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2003)、《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2006)《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此外,为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国家信访局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意见》(2015)、《国家信访局协调解决"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工作规则》(2019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信访工作条例》。《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顶层关于言方

四、司法解释

中央政法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涉诉信访出台了大量文件,是处理涉诉信访的重要依据。

2014年,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3个文件,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依法终结机制作出相关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司法解释、工作文件,也是处理涉诉信访事项的重要依据。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2007),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2009)、《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执行信访案件"接访即办"工作机制的意见》(202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衔接配合的规定》(2017)等。

除了中央层面立法,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信访条例,结合地方特点对信访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扩展,如《江苏省信访条例》(2021年修订)。此外,还有相关群团组织规定,如《共青团信访工作实施办法》(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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