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
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就是注重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尽可能把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是改进社会治理的方向和路径,更是解决信访问题、预防化解矛盾的重要原则和方法。
(一)抓住信访矛盾纠纷的主要成因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诉求呈现出新旧矛盾相互交织、内外因素相互影响、网上网下相互传导等新特点。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信访诉求的多样性、多发性、复杂性、关联性也进一步增强,对社会治理带来更大的挑战。信访工作肩负着"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使命,因此,在工作中,要采取综合措施,标本兼治。
(二)加强源头预防,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在政策制定、决策出台的过程中广泛听取民意,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加强源头预防。同时,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疏导化解矛盾诱因,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出现,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江西省检察系统探索建立"案一访比"办案质效分析管理制度,把"案一访比"纳入市县级检察院考核,尽量在源头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截至2022年6月,江西省检察系统总体"案一访比"由2021年的2.14%,下降到2022年1-6月的
1.13%,刑事"案访比"下降幅度为56.2%。2022年1-6月,信访总量(含重复访)同比下降32%,重复访同比下降40%。市县两级检察院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率
96%。"诉访分离后,要准确把握社会矛盾的新情况新动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及时从群众的信访诉求中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服务改革,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