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条例》第五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中的第二项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信访是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意见、监督政府、寻求权利救济的重要途径,与人民利益、权益、愿望密切相关。2022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要从本地区本单位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信访积案中查找问题......问题找到了,就要敢于动真碰硬,不回避、不掩饰,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立场,是信访工作人民性的鲜明体现。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制度中,使信访制度和法律制度中规定的人民各项权利更好衔接,同时以信访制度弥补法律制度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