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用)
申请人:(上诉人、一审被告):河南xx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xx199E。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申请你院调查收集:关于李xx在xx县xx派出所立案相关材料。
事实和理由:
你院(2023 )豫02民终2xxx号-上诉人河南xx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案涉公章的真伪涉及案件的基本事实,从而决定申请人是否是适格的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连带支付工程款的民事责任。
案涉公章已经一审法院委托鉴定为伪造的公章。在申请人到xx县xx派出所要求追究李xx、谢xx伪造公章刑事责任的过程中,该所副所长说:被上诉人李xx已经在该所立案要求追究谢xx伪造公章的行使责任,所以暂时不给申请人立案。
被上诉人李xx到派出所要求追究谢xx伪造公章的刑事责任,说明被上诉人李xx明知公章是伪造的、明知申请人(上诉人)不是适格的被告、不应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因此,李xx要求申请人承担民事责任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由于《李xx在杞县xx派出所立案相关材料》在xx县xx派出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的情形,因此特申请贵院依法调取。
此致
河南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南xx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