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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信访问题的几大误区-北京建筑房地产律师枉法裁判冤假错案
2023-05-04 0 返回列表

一、厘清信访问题的几大误区

做好信访工作,要正确认识和信访相关的概念,只有正确定位,才能做好信访工作。

(一)信访和上访

在一些人的认知中,谈到信访的第一反应就是上访,甚至将信访和上访在某种程度上画上了等号。实际上,信访的范畴要广于上访,上访仅是信访的一个方面,上访不能简单等同于信访,更不能用上访来代替信访。现实中,上访内容所反映的往往是社会问题的难点、痛点,更容易引起广泛关注,进而人们在观念上形成了信访就是上访的错误认知。这种认识误区不利于正确看待信访问题,更不利于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信访和维稳

信访群体良莠不齐、信访内容真假难辨,而且信访过程中无序行为、极端行为等时有发生,这使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不考虑社会秩序的稳定问题。如此一来,逐渐形成一种错误的简单逻辑,即信访就需要维稳。实际上,信访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了解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党和人民之间的"黏合剂",而不应是"隔断器"。因此,信访从来不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信访所反映的问题才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根本原因。正确看待信访问题不能陷入"机械维稳""维稳怪圈"的状态中。

(三)信访和人治

有人认为信访有损司法权威,主观性太强,与法治理念不符,有人治的影子。实际上,这种观点有失偏颇。信访本身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所以,我们不能被不合规、不合理等异化的信访现象掩盖了其本身依法依规的正当性。而且,法治化并不简单等同于法律化,法律制度必须以人民利益为核心,不断改革完善的信访制度恰恰是法治理念的体现,同时司法腐败也更需要司法体系外的社会监督。

(四)信访制度与民主政治制度

信访制度受争议颇多,但历经多年实践,其非但没有被直接取消,反而在我国政治制度实践之中不断运转并持续完善。信访制度本质上就是一种民主制度,不能将之从整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中单独剥离出来,割裂各民主制度设计之间的紧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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