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申诉抗诉冤假错案执行标的权属因执行而变动后 案外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以"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为前提,目的在于阻却执行程序的继续进行,在执行法院已作出以房抵债的裁定并送达之后,执行程序已终结,案外人此后才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不符合执行异议之诉的受理条件,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