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组织",是指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团体组织,但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民事诉讼法》也赋予其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能够成为诉讼当事人。"
其他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5)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6)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7)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8)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